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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华容县人民法院集中宣判4起毒品犯罪案件
2025-06-26 16:23:50 字号:

以案释法 华容县人民法院集中宣判4起毒品犯罪案件

华容融媒体中心讯(通讯员 彭觅叶)毒品之害猛如虎,既摧毁身体健康,又破坏家庭和睦、社会稳定。在第38个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华容县人民法院以案释法,集中宣判4起毒品犯罪案件,警醒广大群众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案例1】:2023年11月,被告人王某在岳阳市火车站附近购得依托咪酯毒品后,向多名吸毒人员分四次出售依托咪酯毒品共计44小包,获利1000元。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案例2】2024年12月,被告人蔡某某从长沙购得10个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弹后返回华容县,分三次将7个依托咪酯电子烟弹出售给他人,从中获利 2290元和一条硬中华香烟。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案例3】2024年6月至7月,被告人方某在临湘市多次贩卖依托咪酯烟弹共计12个,获利900元。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案例4】2021年7月,被告人何某贩卖甲基苯丙胺2克(俗称冰毒)及3粒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获利2300元。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毒品一日不绝,禁毒一日不止。无论是海洛因、冰毒等传统毒品,还是伪装成“上头电子烟”的依托咪酯等新型毒品,均严重损害身心健康,且新型毒品往往更具伪装性、迷惑性,危害隐蔽而巨大,广大群众务必提高警惕。华容县人民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深入开展“党建+刑审先锋”活动,着力提高群众识毒、防毒、拒毒能力,共筑全民禁毒防线。

一审:杨雅淇

二审:陈   宏

三审:竺传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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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容县人民法院

作者:彭觅叶

编辑:杨雅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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