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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综治中心”联动,化解闲置校舍租赁纠纷
2026-03-12 12:37:39 字号:

“法庭+综治中心”联动,化解闲置校舍租赁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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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融媒体中心讯(通讯员 危俊洁)近日,华容县人民法院新河口法庭与新河乡综治中心联动化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经过承办法官和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的合力调解,被告当场履行,原告当场撤诉,该矛盾得到实质性化解。

纠纷源于一处闲置校舍。受农村“撤点并校”政策的影响,新河乡某村委会的旧校舍长期空置。2015年,村委会与同村村民张某签订租赁合同,约定年租金1万元,每三年交一次。2021年起,张某未再按期支付租金,村委会多次催讨无果后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在阅卷时注意到,被告系本村村民,与村委会存在长期关系,简单判决未必能真正解决问题。于是决定上门送达法律文书,当面了解情况。张某表示并非有意拖欠租金,因目前资金周转不灵,且该村村委会未对校舍进行维护,其自行出资对校舍进行了维护,相关维护费用应该折抵租金。承办法官当即实地勘察,证实校舍确实经过修缮。

法官现场勘察现场

考虑到双方的特殊关系和纠纷的复杂性,法官联合乡综治中心启动“背靠背”调解。法官从法律角度向张某释明: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应恪守履行,拖欠租金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则与村支书沟通,从邻里乡情、长期合作的角度做工作。

在了解到双方的诉求后,承办法官联合乡综治中心启动“背靠背”调解。法官与张某释法明理:双方签订了合同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需进行友好协商,盲目拖欠租金并不是正确的解决问题的手段。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则与该村党总支书记从邻里乡亲的情谊为切入点,开展调解工作。在双方态度有所松动后,承办法官联合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再次组织面对面协商。最终,张某当场支付拖欠租金,村委会当场申请撤诉。纠纷在起诉后不久即实质性化解,双方握手言和。

一审:李周颖

二审:徐心怡

三审:吴巍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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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容县人民法院

作者:危俊洁

编辑:李周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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