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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醒即酒醒?一男子“隔夜酒”后开车被判刑
2026-09-23 15:38:22 字号:

睡醒即酒醒?一男子“隔夜酒”后开车被判刑

华容融媒体中心讯(通讯员 龙菲)近日,华容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危险驾驶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彭某拘役一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26年7月20日凌晨,被告人彭某在市区宵夜饮酒。当日7时许,彭某驾车从家中出发前往华容上班,行驶至杭瑞高速华容西收费站外广场时,被高速交警当场查获。经抽血检验鉴定,彭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02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80mg/100ml)。

彭某辩称,其并非饮酒后立即驾车,只是凌晨饮酒,休息一晚自认为已经酒醒才上路,觉得间隔一晚就不算酒驾。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彭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彭某醉酒后在高速公路区域驾驶机动车,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综合考量彭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结合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意见,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司法实践中,醉驾认定的核心是行为人驾驶时血液中的实际酒精含量,和饮酒时段、饮酒方式没有必然关系。只要驾驶机动车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无论何时饮酒、饮酒与驾车间隔多久,都属于醉酒驾驶。

中秋、国庆佳节将至,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勿心存侥幸,严守交通安全底线。隔夜酒同样存在醉驾风险,有出行需求可选择代驾等安全方式。

一审:张雅文

二审:杨雅淇

孙艳妮

三审:吴巍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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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容手机台

作者:龙菲

编辑:张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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