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容融媒体中心讯(通讯员 彭觅叶)在第39个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华容县人民法院通过发布4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例,警醒广大群众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案例1:
2025年6月至2025年8月期间,被告人鲁某在岳阳市岳阳楼区多次贩卖国家列管的精神药品依托咪酯(俗称“上头电子烟”)给吸毒人员谢某某、赵某、孙某等人,被抓获时,从其身上、住处查获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烟弹、烟油52.12克,折合毒品海洛因20.848克。法院对被告人鲁某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案例2:
2019年8月7日至8月10日期间,被告人黄某某四次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给邹某某。法院对被告人黄某某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
案例3:
2025年11月16日至2025年12月10日期间,被告人陈某在岳阳市岳阳楼区先后3次贩卖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弹(俗称“上头电子烟”)共计23个给吸毒人员。法院对被告人陈某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并处罚金。
案例4:
2025年2月至6月,被告人杨某某在岳阳市2次贩卖依托咪酯毒品给欧某某,共收取毒资人民币6100元、和天下香烟5包。法院对被告人杨某某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
法官说法:
毒品一日不绝,禁毒一日不止。无论是海洛因、冰毒等传统毒品,还是伪装成“上头电子烟”的依托咪酯等新型毒品,均严重损害身心健康。新型毒品往往更具伪装性、迷惑性,危害隐蔽而巨大,广大群众务必提高警惕。华容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提高群众识毒、防毒、拒毒能力,全民共筑禁毒防线!
一审:梁媛媛
二审:周纾妍
孙艳妮
三审:吴巍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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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容县人民法院
作者:彭觅叶
编辑:梁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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