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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法院助外地民工讨薪3.8万元
2016-11-09 09:47:57 字号:

  华容新闻网11月9日讯(记者 陈晓诚)近日,华容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华容某石材公司立即支付原告阮某某工资款38000元。阮某某系安徽省一村民,受雇到华容某石材公司从事石头开采打孔作业,工程完工后公司分文未付,阮某某7次从安徽来华容催讨工资款未果,遂将该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阮某某受雇于华容某石材公司,双方形成劳务合同关系,阮某某为该公司开采打孔作业5个月,该公司理应按约定支付工资。

来源:华容新闻网

作者:陈晓诚

编辑:卜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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