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群办通〔2014〕5号
关于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文件
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各督导组:
当前,我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大量文件材料,是全面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真实记录,对于工作查考、经验借鉴、探寻规律及研究历史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为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管理。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明确职责,指定专人,认真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种文件资料(包括纸质文件材料、照片、音像材料、电子文件等)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相关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
二、归档范围。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实际,明确教育实践活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并及时归档。归档的文件材料主要包括:
1. 上级机关下发的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文件材料;
2.本单位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的文件;
3.各级领导同志有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示、批示和讲话;
4.本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发的各种文件的印制稿、签发稿;
5.本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召开的各类重要会议的会议纪要、录音、录像、照片等;
6.本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作出的决定、实施方案、总结、报告、简报、大事记等;
7.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征求意见材料、调研报告,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个人剖析材料与整改方案等;
8.重要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材料等;
9.优秀共产党员事迹材料,违纪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材料、组织处理材料;
10. 下级机关报送的有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文件材料;
11.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在工作中形成的工作方案、情况报告、调研材料等;
12.其他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三、移交档案。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国家有关档案工作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形成的归档材料,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撤销时,及时移交本单位档案室。县委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督导工作结束后,也要及时将文件材料进行归档,由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移交档案部门。
四、加强指导。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把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县档案局要主动开展服务,深入基层单位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的业务指导,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档案资料的完整、系统。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单位文件材料收集归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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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华容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28日印发 |
来源:
编辑:卜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