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群组发〔2014〕8号
关于开展“集中调研月”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县委各督导组:
为深入查找解决党政机关和各级党员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了解掌握基层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扎实推进我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和《中共华容县委印发<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华发[2014]3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以“访基层群众、问干部作风”为主题的“集中调研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时间
2014年4月10日至5月10日。
二、调研对象
县直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乡镇机关及站所干部职工,村场(社区)干部,社会公众。
三、调研内容
全县各级党员干部集中一个月时间,进村场、进社区、进企业、进基层单位;查找群众最期盼解决的问题,查找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反映最集中的问题,查找党员干部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查找执法监管部门、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查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隐患问题;争当政策宣传员、技能推广员、矛盾调解员、民意调查员、群众勤务员,帮助基层解决一批发展难题,办好一批民生实事,化解一批信访积案,扶持一批困难群众。县直各单位不仅要深入服务对象和联点的村场、社区、企业开展调研,还要在本系统、本单位开展好“集中调研月”活动。
四、调研方式
1、入户调研。4月15日前,各级党员干部进驻工作点,全面开展工作。联点包村场(社区)入户调研实现全覆盖,对所有调研对象要全部造册排表,达到“三个100%”的要求:入户调研率100%,意见收集率100%,意见整改和反馈率100%。乡镇、村场(社区)要在全面入户调研基础上重点调研信访户、困难户,城区重点调研拆迁户、低保户和“四类家庭”。
2、座谈调研。通过组织召开党员骨干会、民情恳谈会、户主谈心会等方式,广泛听取党员群众对干部作风、经济发展、社会治安、民生实事、文明创建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政法单位要组织干警重点调研涉法涉诉信访当事人。
3、问卷(函询)调研。采取向党员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调查问卷和征求意见表(函)等形式,听取各方意见,特别是听取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的意见,进一步畅通党员群众表达合理诉求渠道。
五、调研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精心安排、强力实施,党委(党组)书记要亲自抓、负总责,带头示范,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切实破解难题;同时,要安排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为“集中调研月”活动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2、坚持统筹兼顾。要把“面对面”与“背靠背”结合起来,把“个别听”与“集中谈”结合起来,把“走进群众听”与“组织群众评”结合起来,切实防止征求意见“公文旅行”、“函来函往”,防止“一窝蜂”下基层重复征求意见。
3、注重正面引导。要强化正面宣传,正确引导,大力宣传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目的意义,提高党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努力形成联系群众的常态工作机制。
4、严明工作纪律。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九条规定”和县委“九项规定”要求,严格注意自身一言一行,不准给基层添麻烦,不准给群众添负担。
5、认真梳理归纳。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对收集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归纳,建立调研台帐,分级负责办理。对党员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积极主动努力解决。对牵涉多个部门一时解决不了的复杂问题,由联点部门单位报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办专项治理组,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实行“挂号销号”制,确保重点问题整改到位。
6、严格督办反馈。集中调研结束后,要将已解决和交办的有关问题向联点村场(社区)和调研对象及时回访答复。对不符合政策要求、确实无法解决的问题,要依法依规、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对涉及干部作风方面的意见建议,要一一对照检查,切实抓好整改。同时,要以书面形式将调研情况综合上报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附件:1、华容县“集中调研月”活动突出问题交办台账;
2、华容县“集中调研月”活动突出问题收集汇总台账;
3、华容县“集中调研月”活动突出问题收集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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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华容县委党的群众路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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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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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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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华容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9日印发 |
来源:
编辑:卜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