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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切实惠民
2011-07-15 08:35:35 字号:小中大

  从4月14日开始,县物价局和卫生局联合对全县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为期十天的专项检查。

  为保证群众基本用药,努力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我县按照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自2010年12月31日在全县22个乡镇卫生院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即在22家乡镇卫生院只专销三百多种国家和省市确定的基本药物,不再配备和使用其他药品,同时,取消药品加成,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在近几天检查中,检查组按照“五个一”的工作要求,对各乡镇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这“五个一”分别是:一块价格公示栏、一本药物进购台帐、一本基本药物价格实用手册、一名药品采购员、一位社会价格监督员。据了解,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来,我县今年1—3月与去年同期相比,门诊每次平均费用减少20元,共让利80万元,住院每次平均费用减少100元,共让利约200余万元,乡镇卫生院药品普遍低于超市药品价格,较好地缓解了群众看病贵的问题。

来源:华容县政府门户网

编辑:卜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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